一、填充材料 1、防火門的門扇內填充材料,應填充對人體無毒害的防火隔熱材料。應達到國家認可GB8624—2006規定燃燒性能A1級要求和GB/T20285—2006規定產煙毒性危險分級ZA2級要求。
二、木材 1、防火門所用木材應符合JG/T122—2000第5.1.1.1條中II(中)級木材的有關材質要求。 2、防火門所用木材應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復合材,應檢驗達到GB/T8625—2005第七章難燃性要求。 3、防火門所用木材進行阻燃處理再進行干燥處理后的含水率不應大于12%,木材在制成防火門后的含水率不應大于當地的平衡含水率。 4、防火門所用人造板應符合JG/T122—2000第5.1.1.1條中II(中)級人造板的有關材質要求。應檢驗達到GB/T8625—2005第七章難燃性要求。人造板進行阻燃處理再進行干燥處理后的含水率不應大于12%,在制成防火門后的含水率不應大于當地的平衡含水率。
三、鋼材 1、防火門框、門扇面板應采用性能不低于冷軋薄鋼板的鋼質材料,冷軋薄鋼板應符合GB/T708的規定。 2、防火門所用加固件可采用性能不低于熱軋鋼材的鋼質材料,熱軋鋼材應符合GB/T709的規定。 3、鋼材的厚度,門扇面板大于等于0.8mm,門框板大于等于1.2mm,鉸鏈板大于等于3.0mm,不帶螺孔的加固板大于等于1.2mm,帶螺孔的加固板大于等于3.0mm。
四、粘結劑 1、防火門所用粘結劑應對人體無毒無害的產品,符合GB/T20285—2006規定產煙毒性危險分級ZA2級要求。 |